污水排放標準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本地的環境特點、社會、經濟和技術條件等,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值。污水總磷排放標準對于污水排放標準而言,地方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因此各企業需根據自己行業去制定總磷處理計劃。
污水總磷排放標準
1.國家排放標準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準,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適用于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準
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準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廣東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4426-2001,適用于廣東省范圍;《北京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1307- 2005,適用于北京范圍。
3.行業標準
目前我國允許造紙、船舶、海洋石油開發、紡織染整、肉類加工、鋼鐵、合成氨、、兵器、磷肥、燒堿、聚氯乙烯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準。如:

污水總磷超標的主要原因
1.污泥負荷與污泥齡
污泥老化,或者污泥負荷過大都會導致處理效果不好。
2.溶解氧
對于厭氧區和好氧區溶解氧的控制不當,將會極大影響生物除磷的效果。
3.水力停留
時間停留時間太短,一是不能保證磷的有效釋放,二是污泥中的兼性酸化菌不能充分地將污水中的大分子有機物分解成低級脂肪酸,以供聚磷菌攝取,從而也影響了磷的釋放。
4.pH
低pH有利于磷的釋放,高pH有利于磷的吸收,而除磷效果是磷釋放和吸收的綜合。因此在生物除磷系統中,宜將混合液的pH控制在6.5~8.0的范圍內。
污水總磷超標的處理方法
1.離子交換法
利用強堿性陰離子交換樹脂去除總磷。
2.生物法
利用活性污泥或簡單的生物菌種降低磷含量。
3.吸附法
利用多孔隙物質作為吸附和離子交換劑。
4.膜分離法
磷離子通過選擇性滲透、萃取、吸附等穿過液膜,進入內相試劑進行化學反應,從而降低總磷含量。
5.化學沉淀法
通過投加除磷劑與廢水中的磷酸鹽生成難溶沉淀物,可把磷分離出去,同時形成的絮凝體,對總磷也有吸附去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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